关于国庆、中秋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17-09-22 17:01来源:市统计局 作者:办公室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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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队科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现将2017年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1.2017年10月1日至8日为国庆、中秋假期,共8天。9月30日(周六)上班。
2. 请局所有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如有离开市区探亲的人员,请履行请假程序。
3. 值班人员不得外出,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如确需外出,需征得主管局长同意,并通知带班局领导,安排其他人员值班。
4.请各队科及当日值班人员在9月30日下班时将所有电源关闭 、各用电器插销拔离插座,门窗关好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市统计局
2017年9月22日